2014.08.12 格格不入第一部

雖說入境隨俗,但「出國」後的格格不入感,確實帶給我極大的震撼。

已經不知是第幾次,親愛的老公攜宇眉與我到加拿大旅遊,而這次的加拿大之行,卻給予我強烈的「出國」之感。應該這麼說,過去,不論住在美國,或到加拿大旅行,對我而言,都是出國,因為,我的家在台灣。到美國、到加拿大…,對我來說一點都沒有不同,他們都是陌生、都是新鮮的,也都不是我的家。

跨過邊界後的世界,對我來說是這麼的全然不同。開車的速限從65哩一下變成70公里,我被鄰居朋友耳提面命,不要忘了加拿大是使用「公里」,和「我們」美國不同!我牢牢記住,不要開快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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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起親愛的老公,我確實是瘋狂賽車手。

另人意想不到的是,只要我一上高速公路快車道,後方來車永遠是以超過八十哩的高速逼車,不是公里喔!是「哩」!遠比我在美國六十五哩速限,再自動加上十公里的超速不成文法規還快。一開始,我以為自己遇上瘋狂賽車手,所以找了空檔就讓路,一路八天下來,我入境隨俗,很快知道這就是加拿大人的開車習慣,和美國,迥然不同。我很快學會催了油門趕上前車的開車方式~~

但,我深知,這不是我的習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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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到再跨回那條美國邊境,我有一種總算是加油都不用擔心的輕鬆感。

東部的加拿大,是不折不扣的法語區,英語一下變成弱勢語言,這會兒我們夫妻真的深感「出國」,拿起油槍想加油,完全不知從何下手。口操英文的我們想請求協助,卻遇上頻頻後退、口操法語年輕女子,她給我的感覺就像,回到台灣的員林,我找了店家然後用英文問路般的難為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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跨過邊境後,我知道,自己回家了。

這個回家的念頭,再次撼動我心。所以,美國,是我的家?

在某種層面上,我必須承認旅居海外多年的我們,已在不知不覺中,把「家」移到了我們夫妻落腳的小鎮上,雖然,我們都知道,也極深的愛著,我們的「家鄉」- -台灣。所以,家與家鄉,忽然之間對我來說,是不同的意義了。家,是我們現在打拚、落腳、和生活的地方,就像我的母親,年輕時從南部北上後,台北變成了她的家一樣。台灣,是我的家鄉,是我成長的家,卻不是我現在的家。

這份認知,讓我更瀟灑的面對,僑民像失根的蘭花般,總沒有安定感的窘境。

花了十幾年的功夫,我們夫妻,終於找到了自己的家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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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孩們愛極了這可以撒亮粉、許個願的下午茶餐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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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也愛極了和她們三人的- – 家庭時間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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