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. 07.11 街頭藝人

小姊姊同學的媽媽,是位打擊樂老師。為了給一位暑假遠道美國回來向她學馬林巴的學生,一場表演機會,所以她問小姐姐們,可不可以參與她的街頭表演,增加曲目和樂器活潑度。

這事算我姊生出來的,為了拐她兩個女兒都上場表演,她腦袋打到眉眉頭上,「你可以和大姊姊吹長笛重奏嗎?」

「好啊!」宇眉對表演是一點沒有擔憂的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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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那,也幫晴晴壯膽、陪她拉首小提琴,可以嗎?」姊姊再問…

「當然可以!」不是我自豪,宇眉的識譜能力非常好,所以,練習幾首難度不是太高的表演曲目,即使是眉眉的放大假時間,她也絕不排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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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上她對表演的熱情態度,這群孩子,就這樣在台中綠園道大方演出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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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沒有大批群眾,而且純粹只為好玩,但我個人對音樂會的表演時間和節目還是相當有意見。例如,說好幾點開始,就要幾點開始。這事說的容易,可是真要實行卻比登天還難。只見一群大人跑東跑西,一下搬這一下忘那,說好六點開始的音樂會,等真正要開始時,都快六點二十分。我這種急性子的音樂老師,對從沒下雨的傍晚,等到快下起雷陣雨的天黑,真是一肚子火。也不過六個孩子的表演,為何時間抓的這麼鬆散?是要等到傾盆大雨才要開始嗎?還是要等到天都黑了、路人全回家了才要表演?

老師呢?到六點多時忽然不見蹤影,一問之下才知她又跑回家拿東西…我很難不插手,雖然這事,完全不關我的事,但我的孩子有好多節目,我可不想眉眉在台灣的街頭賣藝經驗非常不好。掙扎了幾秒,更加確定自己是為了讓事情成功可以不擇手段的媽媽之後,我就決定不管會不會得罪老師,我都要插手管這事。抓起麥克風,不管三七二十一,我大聲宣傳,希望吸引一些路人,佇足聆聽孩子們的演出。然後,指揮起孩子們,樂器搬到路中間、通通站出去調音…否則一場表演沒有半個觀眾,我這趟台北台中的高鐵是白搭的嗎?

結果,慢了二十分鐘,音樂會總算開始。曲目中間,老師還要講話。最可怕的是,連里長都要來湊熱鬧,說上一段自己的政績,我白眼翻到眼珠都要掉出來了,天都黑了,好不容易弄來的觀眾也給里長的話講跑了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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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孩子來說,是個特別的經驗,尤其是滂沱大雨就在音樂會結束後,與雷電交加同時報到。我們這幾個家長,為了搬運這台馬林巴,淋的一身。

音樂,對我來說,其實就是個不需言語的語言。這些政客,真要學會把音樂和政治徹底分開。我認為每個人都該被歡迎,來聆聽音樂;但每個人也該學會,在該發言的時候,再發言。

我搶麥克風不算,因為我需要人群來聽孩子們的音樂會!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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